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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校外培训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引关注,专家辟谣不设新学科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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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中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权限”的规定,引发了公众在网络上的热议,并对解读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这一条款看似普通,实则关乎政策发展的关键趋势以及民众的直接利益。

新规引关注

近期,北京市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必须设立专门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并且这些机构必须通过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这一规定公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自实施“双减”政策之后,校外培训行业发生了显著变化,公众对此类政策表现出了极高的关注,众多视线集中在了这一新政策的最新动态上。

专家来辟谣

_校外培训学科类管理办法_校外学科培训政策

11月7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法律专家就草案修订问题作出声明。专家强调,“双减”政策已明确禁止审批新增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故第六条所提到的审批权限并不代表对新建机构的批准权。该协会是“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贡献者,对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有着清晰的认识,并且也注意到网络上有对规定的不准确解读和不当的炒作行为。

解读被误导

目前,部分自媒体对该新规定进行了误解,甚至恶意渲染相关舆论,造成众多社会公众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形成错误观念。他们误将审批权限与准许新机构设立视为同一概念,未能深刻理解条款所包含的深层意义。这种误导行为可能对公众和行业对政策的正确解读产生干扰,进而影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秩序。

条款真内涵

校外学科培训政策_校外培训学科类管理办法_

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对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民办学校审批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该条款突出了地方立法的执行性质,目的是在地方层面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以此提升上位法的实际应用效果。与此同时,该条款并未对“双减”政策的核心要素产生任何影响。

“双减”未松绑

2021年,我国正式推出“双减”政策,明确指出将不再批准设立新的针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此外,依据全国教育大会等重大会议所传达的信号,我们有理由相信,“双减”政策的效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北京市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明确表明,校外培训机构在设立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双减”政策的规定,此规定进一步印证了审批权限在“双减”政策推行后并未得到放宽。

炒作遭反对

_校外培训学科类管理办法_校外学科培训政策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该专家明确指出,坚决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各类场合对校外培训话题进行炒作,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众对“双减”政策的正确认识产生偏差。维护“双减”政策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别有用心者的炒作对教育秩序和政策执行的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频繁引发广泛的解读和讨论。特别是对于北京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权限的详细条款,公众应如何精确理解并恰当评估该政策?我们衷心期待您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并且,请不要忘记点赞和分享这篇文章。